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4号部长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5号部长令)、《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卫科教发[2003]176号)、《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卫科教发[2003]177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核申报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进行了评审。
按照规定条件,经专家现场评审,截至2007年6月30日,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95家机构开展人类辅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
卫生部批准了95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中下列机构可以开展供精人工受精技术:
北京市:(2家)
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2、国家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辽宁省:(4家)
1、沈阳二○四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2、沈阳东方医疗集团菁华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3、大连市妇产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正式常规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上海市:(1家)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江苏省:(2家)
1、江苏省人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试运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2、南京市鼓楼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浙江省:(1家)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安徽省:(1家)
1、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福建省:(1家)
1、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山东省:(1家)
1、山东省立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河南省:(1家)
1、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移植前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湖北省:(1家)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正式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湖南省:(1家)
1、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广东省:(1家)
1、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正式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广西自治区:(1家)
1、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海南省:(1家)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四川省:(1家)
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重庆市:(1家)
1、重庆市妇产科医院生殖与遗传研究所: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移植前遗传学诊断、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云南省:(1家)
1、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甘肃省:(1家)
1、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正式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